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八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08-04-03来源:南航艺术学院作者:供图:审核人: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2495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8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008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各学院要在符合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且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1。各学院在考虑复试名单时应注意复试人数、招生计划与招生规模的平衡:
1、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依据是: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08年本学院的“上线”情况、2008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2、招生计划数和总规模数应包括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MBA联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拟破格录取生等;
3、各学院拟录取211工程以上学校的本科毕业生数不得低于招生规模数的70%(含推免生、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MBA联考考生);

二、精心组织复试
    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2),复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测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原则上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笔试部分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评卷等环节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精心组织,并认真记录面试内容。每位面试专家各自独立给出面试评语和成绩。结束后,面试专家组当场将专家评语和成绩进行汇总和平均(成绩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给出面试结论。学院应及时将面试结论通知考生,以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能及时参加调剂。
1、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4月5日前。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各学院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科目、程序、排序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姓名及考生编号)挂到本院网页,同时送到研究生院(用E-mail将复试通知的word文档发至:gszdz@nuaa.edu.cn),并根据考生联系方式,逐个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的工作须于4月10日前完成。
2、复试时间:4月15-2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3、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科目(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核)。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该项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4、各学院须根据附件2的规定,确定初试、复试成绩比例,综合初试与复试的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审查,签署录取意见,同时确定新生奖学金发放明细,签名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4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者,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复试成绩、奖学金类别和拟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定向、委培3种),并进行公示。
5、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考虑到同一学科门类的各专业生源状况、命题难易、评卷尺度的不平衡,对生源不足、培养力量雄厚、难以完成国家、学校招生计划的专业,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
(2)破格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一般应在复试分数线以上前40%位次),某一单科略低(5分之内),总分不低于教育部分数线;
②必须是“211工程”学校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③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
(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专家推荐)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6、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体格检查。未经报考学院资格审核、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于复试前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成绩审查、信息核对。各学院须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等。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具体时间安排:   
    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少数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考生可直接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医院保健科联系(025-84896659)。
7、复试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财【2007】)98号文件规定,参加研究生复试(包括面试及笔试)的考生,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收取的费用用于复试命题、评卷、监考、面试和复试专业课考试等。该项费用由各学院在对考生资格审查时收取。收齐后,统一交校财务,再按上述项目分别支付。
三、做好其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订协议。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与委培生、定向生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第一志愿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积极协助考生转第二志愿。
    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各学院需在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颁布后,告知有关考生。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资料,联系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
(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授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书或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的公函,寄出初试试卷等报考材料;
(5)招生单位最后审查。
4、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受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一至二年,再回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2008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入学时只能享受硕士生四等奖学金。国防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必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
5、宿舍安排解释工作。2008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且要服从学校安排,不能随意挑选房间和床位。
6、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中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四、检查与监督
    要把公平、公开、公正的理念和意识贯穿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公示招生复试、录取信息。
    各学院要加强对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举报和监督电话:025-8489129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二��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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