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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0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2009-09-22来源:南航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1424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0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艺术学院专业与学科特点,经学院研究,特制订艺术学院200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第一条 组织与领导

成立艺术学院200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陈启林

副组长:徐曙峰

成员:肖平、谢力荣、张利华、张�、张燕燕、屈雅红、马道全

秘书:刘俐彤、赵东辉

第二条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二)申请条件

2006级本科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前三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且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申请推荐到国防院所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申请推荐到其它高校、科研院所的学生前三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2.在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队取前三名,获二等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设计竞赛获奖者,学院综合考核成绩良好(百分制80分)及以上者并且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至少在核心期刊(以SSCI为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入展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1次,且前三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4.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

1)入展省部级政府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至少2次,(团队取第一名)或国家级政府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至少1次。(团队取前两名)

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以SSCI为准)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良好以上(百分制80分)。

1:政府类展(演)和政府奖以印章为准。

2:合唱或群舞等集体表演获奖不能作为单独申报条件,但可作为排序条件。                                                                                                                                                      

3:共同创作作品不分排名先后。

 ()推荐资格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除满足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的直接获得推荐资格外,均须参加学院考核。

2.申请推荐外院和外校的学生满足第二条第二款即可获推荐资格。

第三条 推荐顺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按以下成绩由高到到低排序:

 排序成绩=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60%+学院考核*40%

2.申请推荐外校、外院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按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序,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绩点相同按前三年所修必修课平均绩点排序,前二项相同者,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以上各排序均计算至小数点后四位。

第四条 考核

1.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组织与实施

考核由艺术学院200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由各学科组织命题,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现象按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考核方式

考核由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三种方式构成,均实行百分制,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在三种考核方式中有所侧重。

第五条 推荐相关单位

1.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信部直属高校、国防院所、中电集团、科研院所;

2.省部属专业艺术类高校、省部属综合类高校、省部属师范类高校;

3. 教育部《2007年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中所列高校;

4. 教育部〔200816号 《关于确定中央美术学院等32所高校为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的通知》所列高校。

第六条 凡由外校推荐至我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行对等原则,并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第七条 未尽事项由艺术学院200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一: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二:2007年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doc

附件三:2008年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doc

附件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艺 术 学 院

         200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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