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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车辆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0-04-02来源:南航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1112

各学院,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汽车通行证、停车证管理暂行办法》(校保字[2010]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10年度车辆换证、办证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公有车辆通行证:由公车管理单位填写保卫处发放的汇总表,统一办理通行证。

2教职工私有车辆通行证、停车证:请教职工按照暂行办法”要求,下载并填写《汽车通行证、停车证申请表》、《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正反面打印),并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明故宫校区驻区单位到保卫处治安交通科换领、办理,将军路校区驻区单位到将军路校区保卫办公室换领、办理。

3.特定学生私有车辆通行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请按照上述程序,到治安交通科办理通行证。

4.特定校外车辆通行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各类校外车辆,请校内相关联系单位按照上述程序,到治安交通科或将军路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通行证。

5.请各单位对申请办证的特定学生、校外单位从严审核把关,不得办理“人情证”、“关系证”;对违规办证的,一经查实,除没收通行证外,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汽车办证收费标准,按照“暂行办法”执行。办证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7.办理时间:2010412010415(节假日暂停办理)。从2009416起,2009年度通行证停止使用。

8.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治安交通科:明故宫校区综合办公楼209室;联系人:孙泳;联系电话:84892466

将军路校区保卫办公室:将军路校区行政楼118室;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52119833

特此通知。

 

附件: 1汽车通行证、停车证申请表.doc

       2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doc

 

 

 

保卫处

年三月三十一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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