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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1-04-07来源:南航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3180
2011年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顺利进行我院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艺术学院201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艺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力荣
副组长:徐曙峰 
成  员:肖平  陈启林  刘灿铭 张利华 屈雅红 黄秋野  李伟
秘  书:赵东辉
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其他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
3.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4.负责审查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的组织审查情况。
5.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本学院综合面试要求,外语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奖学金档次及录取类别,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二)复试工作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工作: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担任,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选择环境良好的场地进行复试,参加复试专家要求着装整齐,在面试过程中应关闭手机,不得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3.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徐曙峰
成员:赵东辉  才漪
1.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组员需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按照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及复试情况表》对应栏内进行记录,同时收取复试费80元/生。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复试情况表。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收回。
审查具体工作: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相应栏内填写是否合格并签字。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3)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7年9月以前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4.确定复试人选
对拟录取的考生(统考和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符合要求方可录取。复试人数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比不低于1.2:1。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制定复试人选确定办法,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二、复试通知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同时分别以学院网站发布、张榜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方法、复试要求和复试安排等复试相关信息;对于路途较远的考生,招生学院应尽可能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在复试期间尽快将复试结果通知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通知考生及时参加调剂。
三、复试基本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各学院须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二部分:
(1) 专业课考试(理论考试或现场表演、创作) 
(2) 综合面试(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不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专业课考试科目必须与我校<<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均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和听力测试。主考教师须由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担任,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协助。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每位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核其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面试考生打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 根据学科特色和学院实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占6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占40%的比例给出复试综合成绩。
(6) 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该项工作由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3.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4月18日下午2:30,将军路校区1-2002室
4.专业课考试:分笔试和实践类考试,考生应根据自己专业方向选择其一进行考试。时间统一在2011年4月19日(周二)上午9时-12时。
具体考试地点见附表。
5.综合面试:时间统一在2011年4月19日(周二)下午2时开始。地点:音乐类1-1906A,美术类1-2002,广播电视艺术类1-2008A,设计艺术类1-2001B。
面试顺序:1学术型考生2专业型考生。
 
四、录取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下达的奖学金指标数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整个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1.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
2.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本院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3.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复试阶段材料须交研究生招办存档备查,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5.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6.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要求,国防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均为委托培养生,其硕士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两年(必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再以军队干部身份申请返校学习。
7.凡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享受奖学金。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研究生。
五、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完毕后,学院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6.学院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必要的笔试科目及内容)另行制定,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无论笔试、面试,操作过程都必须规范,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工龄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六、推荐免试生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从取得录取资格到入学报到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表
1.4月7日上午前  学院上报复试计划(其中包括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安排,复试办法)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2.4月7日上午前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以网络、张贴公布的方式公布参加复试考试考试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日程安排,复试办法及要求,通知考生复试。
3.4月12日    校统一安排同等学历专业课加试
4.4月18日-19日    学院组织复试(18日下午2:30开始资格审查,19日上午9:00专业课考试,下午2:00综合面试)
5.4月21日      体检
6.4月24日前    学院组织政审并上报拟录取库。
7.4月25日后 研究生招生办整理、自查汇总录取库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接受国家教育部审批。
8.6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
八、艺术学院复试分数线
1.音乐学(学术型)和音乐(专业型)
复试总分数线:320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5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53
2.美术学(学术型)和美术(专业型)
复试总分数线:320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5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53
3.设计艺术学(学术型)和艺术设计(专业型)
复试总分数线:320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5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53
4.广播电视艺术学(学术型)和广播电视(专业型)
复试总分数线:320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5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5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表:艺术学院2011级硕士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形式和地点统计
 
 
 
 
 
艺术学院2011级硕士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形式和地点统计
1、 所有考生须到南航将军路校区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例1-1906A室,即1号楼19层1906A室),实践类考试须考生自带伴奏带或画具、规定纸张,艺术设计类绘图纸由学院提供。
2、体检须到南航明故宫校区校医院。
序号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复试形式和地点
1
刘畅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含音乐人类学、音乐编辑学)
笔试  1-2001B室
2
程月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笔试  1-2001B室
3
岳新生
音乐学
音乐表演与研究(含声乐表演与研究、钢琴艺术研究、舞
实践类考试  1-1906A室
4
闫化东
音乐学
音乐表演与研究(含声乐表演与研究、钢琴艺术研究、舞
实践类考试   艺术中心舞蹈房
5
武松林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含音乐人类学、音乐编辑学)
笔试  1-1906A室
6
郭庆云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含音乐人类学、音乐编辑学)
笔试  1-2001B室
7
徐千涵
美术学
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8
王雯婷
美术学
油画创作与材料技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9
罗璇
美术学
油画创作与材料技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10
李月
美术学
油画创作与材料技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11
王贵洲
美术学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图形与图像研究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12
管朝
设计艺术学
环境艺术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13
季益雯
设计艺术学
景观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14
范学智
设计艺术学
环境艺术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15
王珏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笔试  1-2001B室
16
王晓雪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笔试  1-2001B室
17
徐一文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笔试  1-2001B室
18
张昆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笔试  1-2001B室
19
李莎莎
广播电视艺术学
影视编导与创作研究
笔试  1-2001B室
20
王真
广播电视艺术学
影视编导与创作研究
笔试  1-2001B室
21
刘冬冬
音乐
作曲
笔试  1-2001B室
22
马腾
音乐
计算机作曲
笔试  1-2001B室
23
路欣
广播电视
影视编导
笔试  1-2001B室
24
杨佩
广播电视
编剧
笔试  1-2001B室
25
李林泷
广播电视
影视编导
笔试  1-2001B室
26
李晓萌
美术
书法创作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27
朱敬
美术
油画创作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28
丁翌轩
美术
计算机美术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29
高�
美术
书法创作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30
李函峪
美术
书法创作
实践类考试  1-1906B室
31
钱涛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32
汤瑶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33
王菡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34
杨宁忻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35
张报晖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36
孙大兵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实践类考试  1-2106A室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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