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院本科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与遴选工作。学院每个本科专业设立一位专业负责人岗位,现面向学院公开进行推荐报名工作。
报名方式:
1. 个人报名;
2. 所在系推荐。
报名人选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审批表》发邮件至zhouyan@nuaa.edu.cn,截止日期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审批表》
艺术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促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学校“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制定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一、聘任程序
1.每个本科专业设立一位专业负责人岗位。
2. 专业负责人可由各系推荐人选或教师自荐,学院组织相关人选进行答辩陈述,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报学校审定后聘任。
3. 专业负责人的一个聘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4. 专业负责人在学院的领导下, 在院教学委员会指导下,配合系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教学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及相关工作。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治学严谨,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承担过本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一般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有清晰的专业建设思路,熟悉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了解本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论证,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教学发展培训;
4.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完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加强专业实验课程建设。
5、负责本专业的品牌、特色专业培育及申报
6.负责本专业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估、认证等工作,组织撰写专业年度质量报告;
7、配合系主任,负责任课教师安排、教材审核。
8.配合系主任,负责本专业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9、配合系主任,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展、演及专业实践活动。
10、配合系主任,参与教师年终考核
四、工作考核
1.专业负责人与学院签订工作协议;
2、 学院根据协议对专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中止聘任;
2.每年对优秀专业负责人报学校,在全校予以表彰奖励。
五、政策保障
1.考核优秀的每年计0.5个教学编制,考核合格的计0.3个编制;
2.学校、学院为专业负责人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和教学改革创新提供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3.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设置“本科专业建设研究专项”,专业负责人在一个聘期内可申报一次项目;
4. 担任本科专业负责人作为学校重要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5、专业负责人为院教学委员会成员。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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