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
201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为2014年上半年全体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审核时间为
3、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等。
4、各学院应于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要求2013年12月份完成。
2、学位办将从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单隐名评审,届时将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抽查学位论文评审名单将于2013年12月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其余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3、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安排在
4、学位论文评审安排在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办将从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人员中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届时也将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答辩委员由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聘请。抽查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于2014年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其余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2、各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
3、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及材料报送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在本次学位审批工作中,各学院应继续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对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位办。
六、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抽查重点
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院、学科、导师。
4、指导学生数较多的导师。
5、跨一级学科及跨三个二级学科招生的导师。
七、其他
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该系统已将研究生培养、缴费等信息进行了绑定。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资格审核及缴费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请相关学院严格把关。
2、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撰写规范的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3、对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按学校规定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最后日期止)。
4、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离校,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学位办办理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201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学位办
二�一三年十
附件:201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项目 主要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人 培养资格审核 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 提交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论文正文部分(引言至结论)。 上传的检测论文文件名按以下二种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 格式一 "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或者"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格式二 "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或者"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学位论文评审 论文送审2份,评阅人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 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 材料整理 学位论文 硕士提交4本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同时分别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格式),上传研究生院电子版学位论文按作者姓名命名。 答辩完3天内 研究生 学位授予信息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材料 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 答辩秘书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审批学位、初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按照学位审批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审批材料以及答辩环节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材料报送 授予学位表决票、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等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月底 学位办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校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