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2-2014年度党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组字〔2014〕11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类型及名额
教师/学生 | 类别 | 校级推优名额 | 院级评优名额 | 备注 |
教职工 | 优秀党支部 | 1 | 1 | 推荐校级优秀若未选上,则直接转为院级相应优秀,不占用院级评优名额。 |
优秀共产党员 | 2 | 2 |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根据实际推荐情况另行确定 | |||
学生(研究生) | 党支部 | 1 | 1 | |
优秀共产党员 | 1 | 1 | ||
学生(本科生) | 优秀党支部 | 2 | 1 | |
优秀共产党员 | 1 | 1 |
二、推荐方式、标准和条件
(一) 推荐方式
此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申报、推荐;注重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学生推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
(二)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标准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6月10日,学院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6月10日-6月12日,各党支部召开会议确定是否申报优秀党支部、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相应登记表(评选条件及登记表详见附件);
6月12日,各党支部将拟推优登记表报送学院;
6月13日,学院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拟推荐校级、院级优秀名单;
6月13日-6月15日,学院对拟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完善推荐校级优秀材料;
6月15日前,各党支部将推优材料(含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学院;
6月16日,学院党委将推荐校级优秀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组织部。
四、材料撰写及报送注意事项
1. 登记表中先进事迹概要控制在300字左右,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
2. 推荐校级优秀均需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近两年业绩和事迹为主,事迹材料应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可读性强,以鲜活的事例和细节展现真人真事,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3. 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需报送电子照片一张,以个人姓名命名。
工作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方式:52075806,sunyinyin@nuaa.edu.cn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切实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精心组织,严格流程,将做出实绩、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对获得校级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宣传。
特此通知。
艺术学院
2014年6月9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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