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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的通知

2014-09-11来源:南航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587
 

关于申报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

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争取国家级重大、重要项目的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国家重大项目的培育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面向:国家(国防)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总装探索计划、政府间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等。

申报培育基金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可以引领我校相关学科发展,研究内容有可能列入国家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的资助范畴或取得重大成果,并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技术储备。对已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初评的以上类型项目,将给予优先资助。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人申报资格的要求:同一类型项目主持或申报限一项,不同类型项目主持或申报不超过两项;当年限申报一项。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基本条件保证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科技部。

申报项目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预算,人文社科类单项资助经费为4-6万,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请各位老师于919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送至27339067@qq.com,学院将审核筛选后统一提交科技部。

联系人:孙运涛(理工类民口)行政楼626  84892758

  昊(理工类军口)行政楼608  84890758

  静(人文社科类)行政楼612  84891868

艺术学院联系人:

        范学智  52075801

附件: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

关于申请2015年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的通知(学院).rar

 

 

 

科技部   

2014910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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