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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2014-09-26来源:南航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750
 

艺术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屈雅红 杨莉莉 张利华 谢力荣 张� 胡静  

 

二、 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张新明

     成员:徐曙峰 胡媛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2、复试内容

①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 综合面试测试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英语水平。

3、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办法

①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提前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独立打分。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3)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复核。

(4)复试考生交纳80/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五、拟录取原则

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面试小组对考生重新打分,择优录取。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地点

1010上午

9-12

(周五)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325

1011下午

2-5

(周六)

学院组织面试

候考区: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107

 

七、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

联系人:范学智

联系电话:025-52075801

 

复试结束后一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二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4  9  25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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