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屈雅红 杨莉莉 张利华 谢力荣 张� 胡静
二、 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张新明
成员:徐曙峰 胡媛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2、复试内容
①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 综合面试测试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英语水平。
3、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办法
①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提前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独立打分。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3)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复核。
(4)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五、拟录取原则
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面试小组对考生重新打分,择优录取。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9点-12点 (周五)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325室 |
2点-5点 (周六) | 学院组织面试 | 候考区: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107室 |
七、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
联系人:范学智
联系电话:025-52075801
复试结束后一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二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校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