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屈雅红、陈启林、黄秋野、王立庆、熊炜、韩博
秘书:王瑜、范学智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新明
成员:徐曙峰 张�
三、艺术学院工程硕士复试名单
序号 | GCT成绩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 | 备注 |
1 | 226 | 高博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2 | 204 | 王惠 | 舞台工程设计 | |
3 | 200 | 陈澜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4 | 186 | 袁敏 | 环境艺术设计 | |
5 | 184 | 彭响 | 舞台工程设计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面试办法
①面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面试小组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评分表》。
③ 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评分表》每位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五、复试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4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2、考生复试准备证件及材料: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各类证明、作品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达到或超过60分。
2、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后)×6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40%
八、面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下午15:00 (周六) | 学院组织面试 | 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325室 |
请各位考生在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
联系人:范学智
联系电话:025-52075801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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