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屈雅红、张利华、谢力荣、张�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新明
成员:徐曙峰、王生智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广播电视艺术学 | 325 | 34 | 34 | 110 | 90 | 4 | |
135105 | 广播电视 | 325 | 34 | 34 | 110 | 90 | 4 |
135107 | 美术 | 325 | 34 | 34 | 90 | 90 | 4 |
135108 | 艺术设计 | 325 | 34 | 34 | 95 | 110 | 7 |
音乐学 | 325 | 34 | 34 | 100 | 100 | 无上线 | |
135101 | 音乐 | 325 | 34 | 34 | 100 | 100 | 无上线 |
戏剧戏曲学 | 325 | 34 | 34 | 100 | 100 | 无上线 | |
135102 | 戏剧 | 325 | 34 | 34 | 100 | 100 | 无上线 |
135106 | 舞蹈 | 325 | 34 | 34 | 100 | 100 | 无上线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1、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2、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要求
① 学科组成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提前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独立打分,不得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组长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 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 关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2、统考生需审核: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3、单独考试考生需审核:除(2)中材料外,还须①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前本科毕业)
4、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六、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自己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各类证明、作品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后)×5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50%
3、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排序录取。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325室 | |
上午8:00~8:40 | 全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 学校统一安排 |
上午9:00~12:00 | 全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 | 学校统一安排 |
下午14:00~18:00 | 学院安排综合面试 | 学校统一安排 |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
联系人:范学智
联系电话:025-52075801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5年 3 月 19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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