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5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侧重于工程应用。我校自1998 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2010 年我校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荣誉称号。多年来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审查合格,可授予工程硕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项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自2002年成立以来,服从并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始终秉持学校“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形成“学立 道通 艺致”的学院文化,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已经成为具有南航特色的艺术教育中心、艺术设计与传媒人才培养高地和推动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经过多年积累,近年来,艺术学院设计学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业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学科是一门集设计理论与实践、设计思维与创新、设计方法探索等为一体的学科。其专业内容涵盖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绘画造型实践与理论、设计史论与设计批评等多方领域,所培养的学生受到多方好评。
本学科目前已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层次较高,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导师队伍,教学条件完备,管理有序,现有画室、摄影室、计算机设计室、艺术设计教室、展览厅等专业教学实验场所,并有教学资料数千册,为教学提供了基础优势。
经校研究生院同意,于2013年起,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增设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舞台工程设计3各方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设计、规划、会展、演艺、数字媒体、工艺美术、文化等行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工业设计应用人才。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工业设计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业设计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业设计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我校设计学学科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广泛的跨域交叉特征,各研究方向在立足本学科的基础上,与美术学、戏剧与影视等学科专业,关联密切,这不仅表现在通识教育的共通性上,在专业实践领域,也呈现出多方位交叉合作的态势,并统一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理工科背景下,强调科技与设计的结合,显示出非常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业设计行政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美术类、设计类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及相关专业的教师,或广告、装潢设计等产业者可以报考。
(一)报考条件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工程领域可在南京地区招收零星考生,授课地点在我校,上课时间主要在双修日;其他领域的零星考生录取后一律于报考次年9 月到学校脱产一年学习研究生课程,然后回本单位完成学位论文。
五、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 月23 日―7 月11 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 月12 日―15 日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到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9 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核验报名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10 月15 日起,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 年10 月25 日。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http://www.graduate.nuaa.edu.cn/。
(三)资格审查
根据学位办〔2015〕20 号文件,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及专业综合考试(面
试)。面试时须携带《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提交考生报考学院,申请资格审查。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报考学院存档。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考生须参加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运用能力测试。“GCT”
试卷满分400 分,每部分各占100 分。考试时间为3 个小时,每部分为45 分钟。考生取得的GCT 成绩一次有效。第二阶段,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七、录取
(1)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面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
(2)我校优先录取考生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生培养协议的考生。
八、培养方式及其他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2、学习年限一般为3 年,最长不超过5 年。
3、入学考试时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
4、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5、凡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 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及电话:
E-mail:zhuanyexuewei@163.com
艺术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www.graduate.nuaa.edu.cn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国家文件与本指南如有不同之处,以国家文件为准。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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