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社规划办公室、江苏省哲社规划办公室相继下发通知,对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出部署。结合通知精神,现对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国家社科基金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层次的基金项目,是哲学社会科学最具标志性的研究工作。各单位要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进行广泛动员,扎实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浓厚的申报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申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对照申报公告及课题指南、结合自身优势与前期研究基础,重点组织以下各类人员申报:
1.鼓励往年申请过国家社科基金未立项的、有在研或已结题省部级项目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重点项目在研或结题的,且不受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中申请限定的教师申报。
2.尤其要关注好立项率较高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的申报,鼓励近年新引进博士申报青年项目。
3.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创新团队要充分发挥作用,每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基地、团队至少申报1项。
申请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人,若符合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条件的,可以相同题目申请2016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在2016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时优先立项资助,支持其开展持续研究与申报。
二、要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按照全国哲社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据此,江苏省哲社规划办公室对各校申报数量进行了限额。对统计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考古学、宗教学等学科不限额申报,所报课题不占限额指标。
申报人要认真把握、吃透《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学术建议》(见附件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及相关科研人员认真学习《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等重要文件,充分挖掘独特研究资源,凝炼选题和研究方向,积极开展跨学科、多部门的协作研究和联合攻关。对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申报,要严格把关,尽量避免重复申报,原则上同一选题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
三、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申请书的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等程序性工作,重点审核年龄、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填表规范等信息。申请人在填写《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和《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5)时,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7)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8),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单位应对课题申请书从内容、格式、程序、技术要求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保证申请书内容规范填写。
四、组织工作安排
各单位于
各单位统一于
各单位于
联系人:姚静
联系电话:52118661
附件: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学术建议
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9.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管理系统
人文与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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