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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8年接收校外优秀生源调剂复试及录取细则

2018-03-11来源:艺术学院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2635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 板俊荣、张利华、张�、罗良清、胡静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高小泽

成员:张林 朱琰 唐庆 路漫漫

三、学院各学科优秀生源调剂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130400

美术学

330分

130500

设计学

330分

1303L2

广播电视艺术学

330分

1302L1

音乐学

330分

1303L1

戏剧戏曲学

330分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调剂复试方案

1、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可申请我校优秀生源调剂的考生范围详见报名网站,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分校、独立二级学院及主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异地校区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之内。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4. 考生登录http://gsmis.nuaa.edu.cn/zsgl/fsgl/填写调剂申请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10日下午17:00。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完成确认流程。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详细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六、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1.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3.资格审查时间:3月 13日上午10:00~11: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我院调剂复试要求者均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地点:南航大将军路校区艺术学院大楼327会议室。

5.面试安排:3月 13 日下午2:00,地点:具体详细安排见当天的公告。

七、面试程序

学科组按照一级学科分别成立面试小组,成员由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硕导参加,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学院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生复试评分表》。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生复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初试成绩不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大楼

复试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5-52075801

申诉联系人:才老师                   联系电话:025-52075806

邮箱:fanxuezhi@nuaa.edu.cn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8年3月9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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