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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2018-04-08来源:艺术学院作者:供图: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阅读:319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艺术学院各专业实际制定我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相关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人数不少于4人,教务员任秘书。

2.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全面负责我院转专业工作,组织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制定和实施各专业转出、转入具体要求等工作。

二、转专业对象及要求

1.转入和转出为非艺术类专业在校本科生。

2.各专业(方向)转入学生数为当前该专业(方向)一年级在校本科生数的12%。

3.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全部修读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的学生须获得第二学期全部修读学分,必修课程无补考、缓考,且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5.对于符合学校规定并申请转入本院专业的学生由工作组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无较强学习能力,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85分(含)及以上者可获取转入资格,工作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入人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4月8日

 

附件一:2018年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人员构成

组长:张捷

成员:马道全、罗良清、蔡雁彬

秘书:刘俐彤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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