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板俊荣
成员:马道全、熊 炜、罗良清、李 伟、胡 静
二、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张钟勤
成员:王宇宁、路漫漫、朱 琰、唐 庆
三、招生名额
学术型9名、专业型11名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综合面试(针对外校推免生)和线下综合面试(针对本校推免生)。
2、复试内容
① 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
② 综合面试测试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英语水平。
3、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面试办法
①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提前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独立打分。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复试资格审查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3)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我校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不退还。
六、拟录取原则
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学 科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美术学 设计学 音乐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 10月9日前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线上(外校推免生) | |
10月9日 上午10:00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线下(本校推免生) 学院317办公室 | ||
10月10日- 10月11日 (具体时间待通知) |
学院组织线上面试 |
线上:腾讯会议 (待通知) | ||
学院组织线下面试
| 线下:学院教室 (待通知) |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327室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52075808
备注: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复试学院规定的时间确认待录取,一般不超过3小时,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0年 9月30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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