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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2021年春季)的通知

2021-03-31来源:艺术学院作者:审核人:发布人:孙吟吟阅读:698

各院级党组织,各院级党校:

现对第1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党员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积极分子(初级)培训班考核合格;

(三)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

(四)符合党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日-5月10日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以课堂教学、学员自学、实践教学为主要形式,培训时长不少于27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堂教学(12学时)

课堂教学采取线下课程的形式,学校党校与校团委合办“党员发展对象暨团干部培训班”,上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实无法参加的,须向各院级党组织提出申请,报学校党校备案,并由各院级党组织安排补学。

(二)在线学习(10学时)

发展对象登录党员发展在线培训平台dxpx.nuaa.edu.cn,在线自学相关内容及视频资源。登录请使用校内身份认证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学号或工号,密码同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如有疑问请联系84890123信息中心修改)。

(三)实践及撰写心得(4学时)

请各院级党组织拟定心得体会题目。党员发展对象应积极参加由各院级党组织或党支部组织的党性专题实践教学,并结合课程学习及理论自学,形成系统思考,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通过党员发展在线培训平台dxpx.nuaa.edu.cn上传。未按时提交心得体会,或系统查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由各院级党组织酌情处理。

(四)在线考核(1学时)。学习心得提交并审核通过后,学员方可参加在线考核。每位学员有3次在线考核机会取最高分,70分及格,90分为优秀。

本次培训成绩同时达到“三个合格”的学员(即课堂教学考勤合格:课堂教学全勤或补学不超过两次(含)为合格,课程缺勤两次(含)且未补学、有代签或签到后离开且未请假者,为不合格;学习心得合格:提交学习心得经系统查重,并由院级党组织认定为合格;在线考核合格:在线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即为合格),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要求

(一)党员发展对象均须参加本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才可根据组织流程发展为预备党员,请各院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紧密联系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发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率先垂范,发挥作用。

(二)各院级党组织组织员为党员发展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员,负责本院级党组织下属学员的信息维护、日常考勤管理与督促等工作。请及时将学员名单(模板见附件)上传至发展对象培训系统,便于学生开展自学。

 学院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电话:52075817 

附件:学员信息导入模板.xlsx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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