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各党支部:
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途径。学校启动开展2020年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立项项目验收、“最佳主题教育活动”评选暨2021年度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与评选工作
凡是《关于公布2020年度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办公网2020年7月11日通知,名单见附件1)中获得立项的项目均需接受验收。
(一)验收与评选表彰名额
艺术学院党委可推荐1个教工项目、1个学生项目。
(二)验收与评选表彰条件
1.主题突出,时代感强。能够展现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中勇攀高峰、再立新功的精神风貌。
2.内容充实,载体明确,教育意义明显。能够与学校发展目标、中心任务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3.组织周密,保障有力,参与率高。申报单位应对活动配套必要的经费支持,注重效益,不铺张浪费。活动党员出勤率在80%以上,能够广泛动员师生群众参加。
4.形式新颖,成效明显。要根据参与对象的思想和工作特点,设计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活动形式,使党组织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验收与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及程序
1.申报参评党内“最佳主题教育活动”的,请填写《2020年度党内“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活动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另附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具体模板见附件4);不参评党内“最佳主题教育活动”的,请填写《2020年度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立项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另附1000字左右结题报告(具体模板见附件4)。
2.验收与评优的材料均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请于4月14日下班前交至学院304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630922463@qq.com。
3.逾期未上报验收材料视为立项项目未按时完成,且需在半年内继续完成项目内容。
4.学校将从获评“最佳主题教育活动”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
二、立项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工作实践中,锐意进取、履职尽责,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方案立项与资助
由党委组织部统筹,成立教工和学生两类项目评审专家组,按照立项标准,对申报的方案进行评审,具体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可根据申报和评审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教工组与学生组的项目及资助经费分别如下:
教工组
立项类别 | 资助经费 | 立项数量 |
重点立项 | 5000 | 4 |
3000 | 6 | |
一般立项 | 1500 | 20 |
合计 | 68000 | 30 |
学生组
立项类别 | 资助经费 | 立项数量 |
重点立项 | 3000 | 4 |
2000 | 6 | |
一般立项 | 1000 | 30 |
合计 | 54000 | 40 |
一个项目只可申报一个类别,评审时按申报的类别进行评审,不串类别。获得立项的方案即可支用资助额度60%的经费开展活动,剩余40%待活动验收通过后发放。资助经费在党费校级使用部分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使广大党员都参与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并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2.获得立项的各级党组织应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实施。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要管好用好活动经费,同时力争配套经费支持,切实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实践途径,积极探索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3.请有意向申报的党组织参考2021年度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参考选题方向(附件5),于4月14日前以报送立项申报书(附件6)与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630922463@qq.com,纸质版双面打印(签字)一式一份交至304办公室。
具体工作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电话:52075817,630922463@qq.com
附件:党内主题教育活动验收、评优、申报-附件材料 (1).zip
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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