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各党支部:
我校2021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原则上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本人应提供接收其组织关系的支部所在上级党组织准确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可参考附件1),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
2.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如人事关系保留在南京市,需提前征得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和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只代管人事档案,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
3.留在原单位学习或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必开具介绍信。留在学校其它单位学习或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将其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学院党委。
4.出国(境)毕业生党员,若驻在国(境)情况特殊或党员分散,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党组织,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必须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院级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依据中组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5.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专人负责,向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本人核实清楚相关信息:介绍信抬头要准确无误;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信息要区分清楚;介绍信有效期填写正确(省外90天,省内60天,市内30天,校内10天);学院的地址、电话、传真及开具介绍信时的时间等信息应准确完备。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3月份。
二、转接组织关系具体操作要求
1. 各院级党组织导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采集表并请毕业生党员核对签字,确认无误后发放纸质介绍信或进行网上转接。
2. 对要求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将党员转到具体党支部,校组织部将根据各院级党组织提交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进行审核并转出。对转往浙江、安徽、贵州、四川等省份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党委还应向党员本人提供系统里党员身份“唯一查询码”。
3. 对未要求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的单位,各学院党委向党员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及时对相关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操作,确保党员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介绍信重新开具或丢失补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一人一份。若需重新开具或丢失补办,应经过严格审核。
1.重新开具的。若因转入党组织调整而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原学院党委,经核实清楚后,交回原介绍信,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开登记表》(附件2),才可以重新开具,原介绍信作废,并做好信息登记。
2.丢失补办的。丢失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原学院党委申请,经核实清楚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补办登记表》(附件3),方可补办,并做好信息登记。
3.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不再补转。
四、组织关系转接时间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在4月9日前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同时做好签名登记。4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附件4)分为省外、省内、校内三个类别顺序填写,经院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党委组织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hzzb@nuaa.edu.cn邮箱。党员组织关系变动信息应及时在组工系统里进行维护更新。
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在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组织后,及时向原所在党组织寄回介绍信回执。介绍信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未收到介绍信回执的,各学院党委要与党员取得联系,督促及时转出组织关系,若毕业生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其它事宜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学校办公网2018年4月10日通知)。
艺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联系人:
附件: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附件.zip
党委组织部/艺术学院
2021年4月5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校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