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系、所、办: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印发〈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院字[2022] 1号文)》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艺术学院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内容及要求 | 对应材料 | 负责部门/负责人 |
1 | 2022年1月4日前 | 学院发布2021年绩效评价方案 | 学院党政办 | |
2 | 2022年1月7日前 | 教职工填报《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 附件2:《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 全院教职工 |
3 | 2022年1月7日前 | 学院将2021年度课时数发予各系核对 | 附件3:《教学工作量核对表》 | 学院教学办、系主任 |
4 | 2022年1月7日前 | 各系填报《集体活动-二级单位活动评分表》 | 附件4:《集体活动-二级单位活动评分表》 | 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 |
5 | 2022年1月7日前 | 教职工填报《集体活动-加分活动自评表》 | 附件5:《集体活动-加分活动自评表》 | 全院教职工 |
6 | 2022年1月9日前 | 核对《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数据,并向填报人反馈核对数据 | 学院党政办、教学办 | |
7 | 2022年1月9日前 | 机关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评分 | 学院党政办 | |
8 | 2022年1月11日前 | 依据《教师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认定标准》考核分值,并将结果反馈给各位老师 | 学院党政办 | |
9 | 2022年1月15日前 | 对成果认定和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按照《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相关流程进行申诉 | 附件1:《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修订)》 | 教职工 |
10 | 2022年3月18日前 | 申诉小组根据异议情况,对申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复审,并将复审情况反馈教师本人 | 学院学术委员会 |
艺术学院
2022年1月4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校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