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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艺术学院2020年绩效评价方案工作的通知

2020-12-29来源:艺术学院发布人:孙吟吟阅读:648

  各系、所、办: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印发〈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院字[2019] 1号文)》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艺术学院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内容及要求

对应材料

负责部门/负责人

1

2020年12月29日前

学院发布2020年绩效评价方案


学院党政办

2

2021年1月4日前

教职工填报《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附件2:《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全院教职工

3

2021年1月5日前

学院将2020年度课时数发予各系核对

附件3:《教学工作量核对表》

学院教学办、系主任

4

2021年1月5日前

各系填报《集体活动-二级单位活动评分表》

附件4:《集体活动-二级单位活动评分表》

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

5

2021年1月5日前

教职工填报《集体活动-加分活动自评表》

附件5:《集体活动-加分活动自评表》

全院教职工

6

2021年1月8日前

核对《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数据,并向填报人反馈核对数据


学院党政办、教学办

7

2021年1月8日前

机关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评分


学院党政办

8

2021年1月8日前

依据《教师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认定标准》考核分值,并将结果反馈给各位老师


学院党政办

9

2021年1月15日前

对成果认定和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按照《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相关流程进行申诉

附件1:《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

教职工

10

2021年3月12日前

申诉小组根据异议情况,对申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复审,并将复审情况反馈教师本人


学院党政办



附件1:《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评价办法》.pdf

附件2:《科研及其他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xlsx

附件3:《教学工作量核对表》

附件4:《集体活动-二级单位活动评分表》.xlsx

附件5:《集体活动-加分活动自评表》.xlsx




 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29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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